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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3948482-30/2017-1227005 公开目录: 政府公文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7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华政发〔2017〕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平政发〔2017〕105号)精神,为认真完成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的主要任务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查清行政辖区内城乡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获取国土资源管理专题数据,进行土地资源生态状况、建设用地等分析、调查评价耕地质量等别、分等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通过调查,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三、调查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四、调查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7年第四季度,全面安排部署第三次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定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6月至12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1月至6月,汇总全县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并申请省、市级验收、成果发布等。

五、调查组织实施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华亭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其中,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调查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会同县统计局负责处理涉及数据统计及分析方面的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乡镇领导小组名单于12月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调查经费保障

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精神,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其中:需我县承担的土地调查经费由县级财政负担,列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调查队伍的监管和调查人员的培训。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调查成果要按照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按规定严格保密。

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华亭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华亭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华亭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小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 峻 县国土局局长

王志君 县发改局局长

魏 磊 县财政局局长

郑颖祥 县住建局局长

蔺建安 县林业局局长

朱耀强 县环保局局长

马鹏程 县水务局局长

王旭东 县农牧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辛树军 县统计局局长

杨文乐 县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刘银生 县规划办主任

王新建 安口镇镇长

王宏魁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张锦平 东华镇镇长

张 伟 西华镇镇长

莫雅君 马峡镇镇长

郝丽娟 策底镇镇长

徐 辉 上关镇镇长

张 正 河西镇镇长

马生华 山寨乡乡长

马学良 神峪乡乡长

王路生 砚峡乡乡长

马灵平 县国土局副局长兼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马灵平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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