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W A P 
简体 | 繁体
政务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公开信息内容
华亭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第四批)
索引号: 013948546-10_C/2018-0104001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文    号:
 

根据市整改办《关于<平凉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补充通知》(平整办发〔2017〕20号),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华亭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省级补充问题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省级补充的四个问题进行了认真、彻底的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向市整改办上报了销号报告。现将四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省级补充的四个问题整改情况:

1.省整改方案第六号:“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整改目标: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全面落实,新建和在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

按照《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部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县国土局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矿山企业信息社会公示的重要内容和抽检的重要方面,强化对采矿权人主体责任的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对拒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的在建和生产矿山,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将矿山地质环境历史遗留问题纳入生态保护的目标任务,建立要求明确、分工负责、限期完成、严格考核和问责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渠道,为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必要支持,切实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成效。

2.省整改方案第十一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推进落实不够,一直未与各市州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也未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各市州2014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于当年9月才由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市州,导致全省大气治理工作整体较为被动。”

责任单位:县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整改目标:2017年5月底前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7年前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各乡镇2017年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

县政府年初与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签订了《华亭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考核细则,明确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对大气污染治理制定目标责任和考核办法。县委、县政府每季度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对各乡镇、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督查,有力的推动了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落实,对进展缓慢、推进难度大的工作,及时召开专题推进会、协调调度会,研究措施,现场解决问题。成立了华亭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并落实环委会定期议事制度,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华亭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级预警预案》,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三级预警”,深化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联勤联动,项目环评有效联动机制和倒逼环境保护措施落实。2014年成立了华亭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分年度制定印发了华亭县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年底,建成了华亭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同时印发了《华亭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环境整治方案》,对县域范围内空气质量实行实时、不间断的监测,县大气办和县环保局监测站对县域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实行日分析、周评估、月研判制度,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进行了督查考核,制定上报了《华亭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要求标准。2017年我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SO2、NO2、PM10、CO、O3和PM2.5六项指标实施连续监测,监测结果显示,1-6月份,全县有效监测天数为175天,优良天数为88天,优良天数占比为50.2%,PM10平均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7月份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式运行以来,7—11月份,全县有效监测天数为152天,优良天数为115天,优良天数占比为75.7%,PM2.5平均浓度值为42μg/m3 ,PM10平均浓度值为75μg/m3 ,SO2平均浓度值为21μg/m3,NO2平均浓度值为27μg/m3,CO平均浓度值为0.8mg/m3,O3平均浓度值为130μg/m3,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县大气办和县督查考核局建立健全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督查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依照部门责任分工,对全县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全年共下发各类督办件62批次,督促全县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3.省整改方案第十二号:“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各部门,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责任单位:县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整改目标:每年5月底前印发《华亭县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和总体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

县政府年初与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签订了《华亭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考核细则,明确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对水污染治理制定目标责任和考核办法。2016年成立了华亭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分年度制定印发了华亭县2016年、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华亭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四大班子联系会上讨论印发了《砂石粘土资源开采管理办法》、《2017-2020河道采砂规划》等方案文件。严格执行了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预警通报制度,定期调动、通报全县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拆除了不具备供水条件的北河水源供水设施,上报了核销报告;编制了刘家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方案,设置了围栏、界桩及警示标志,通过了市环保局验收和省级督导单位的现场核查。积极争取省市污染配套资金,并多方筹措启动了华亭下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和华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项目等一系列水污染防治项目,有效补齐了我县环境基础设施。县政府配套200万元用于马峡养马寺水源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工程。投资2003万元对城区14条街路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工程分为2个标段实施,共敷设管网10.151公里,修建检查井225座;其中一标段对县城区汭河南路、滨河北路、南汭河共3条道路约 5.727公里的污水管道进行新建改造;二标段对北大街、南大街、西巷街、北巷街、南巷街、东关北街、农行巷、东环路、东园街、南环东路等11条道路约 4.424公里的污水管道进行改造。目前,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达到95%以上,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8.77%。县水务局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摸排入河排污口22个,对7个达标排放的排污口进行了立牌公示,对其余15个排污口中有主体管理单位的已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并入排污管网,对无主体管理单位的已安装阀门,用水泥油麻等直接封堵的方式进行了彻底治理,并立牌公示。县环保局加强汭河沿岸废水排放企业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污水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对1户企业生活污水超标排放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3次超标排放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4.省整改方案第十八号:“质监、工商等部门在新增燃煤锅炉注册和煤质管控等方面工作不够严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但甘肃省2014年以来仍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912台。”

责任单位:县政府分管质监工作领导、县政府分管工商工作领导

整改目标:完成2014年以来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整治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从严审批新注册燃煤锅炉。

完成情况:整改到位。

实施了热电联产二期工程,关停整治燃煤锅炉54台,其中20蒸吨以上12台。对县城建成区供热管网未覆盖范围燃煤锅炉实行清洁化改造,共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关停、查封41台,10月中旬县城建成区95台燃煤锅炉已全部整治到位。县质监局对全县辖区内燃煤锅炉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查清燃煤锅炉的安装地点、数量、额定蒸发量(热工率)等情况,已上报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县质监局严格贯彻执行《华亭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个相关规定,2017年以来再无注册新建燃煤锅炉。县环保局会同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进一步加强全县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政策的燃煤锅炉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关停查封和拆除措施,确保全县辖区内燃煤锅炉全部整治到位。

  下载      
版权所有:中共华亭县委   华亭县人民政府   站点维护:华亭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7722530 0933-5939333
华亭县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933-7722530
Copyright (C) 2004 www.lgy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陇ICP备12000690号-1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分享按钮